供应链社会责任治理机制对内生型乡村旅游企业成长的影响
时间:2022-07-19 来源:www.jbevzenko.com
本文是一篇企业管理论文,笔者通过实证研究发现,来自地方政府和管理部门的供应链社会责任治理机制对内生型乡村旅游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水平具有显著正向影响,因此可以作为社会责任的有效预测因子。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选题背景
乡村旅游因其产业综合性强、关联度高而具备很强的富民效果,在稳定乡村地区经济增长、促进乡村地区资源整合、调整农村产业结构等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已成为拉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邓小海,2020)。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大会强调,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在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倒逼下显得更为紧迫(王德刚,2020)。显然,乡村旅游因其表现出强大的产业新兴活力,日益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关注。乡村旅游发展中,乡村旅游辐射范围广、带动作用巨大、造血功能强劲,其中土生土长的乡村旅游小企业发展越来越受到地方政府以及研究学者的关注。一方面,乡村旅游小企业关联性强、积极性高,是乡村旅游发展生机和活力的体现;另一方面,乡村旅游小企业因成长环境、经营主体等各方面因素,其自发性的市场行为与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存在利益冲突。乡村旅游供应链利益相关者重众多,而乡村旅游小企业作为乡村旅游供应链的核心企业,其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的态度和能力均有所欠缺,因此如何通过构建供应链社会责任治理机制,促进其处理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关系,履行对其他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提升自身的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对其自身发展和乡村旅游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内生型乡村旅游企业成长存在发展后劲不足问题 旅游小企业依托优质乡村旅游资源,为游客提供食宿游购等服务,是乡村旅游以及休闲旅游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场份额占比少、雇员人数少是旅游小企业的特点,一般雇员低于50人(尹寿兵,2013)。旅游小企业在乡村旅游中普遍存在,其中以内生型乡村旅游企业为主。内生型乡村旅游企业一般雇员人数少,本地村民改造自家的自居房空间、利用当地优美环境以及生产生活设施,依托于当地的社区环境,为游客提供休闲、旅游、度假等服务的小型、微型企业(Shun Ye,2018),由本地农民自主创立并经营的内生型乡村旅游企业基数大、经营活跃,与乡村旅游业的区域竞争力、乡村社会经济持续发展密切相关(张环宙,2018)。包括民宿、农家乐在内的由农民自主创办并经营的此类小型、微型企业,在保护传承乡村民俗文化、维持社会稳定方面也发挥作用。
第二节 研究意义
一、理论意义
本研究认为,关注内生型乡村旅游企业的成长现象,对探究其成长过程、发展瓶颈并构建成长模型,具有如下理论意义。
第一,从供应链视角量化研究内生型乡村旅游企业成长,特别是量化研究供应链上治理机制。已有研究大多仅仅强调内生型乡村旅游企业的自身成长机制,多直接或间接地将其作为静态的局部的个体进行研究,而忽略了其作为乡村旅游供应链关键节点的整体性和全域旅游发展的大局性,以及供应链上的治理机制的作用。本文针对内生型乡村旅游企业成长研究仅关注单一节点问题即关注内生型乡村旅游企业自身成长问题,本研究的“供应链视角”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突破内生型乡村旅游企业成长的己有研究局限,将内生型乡村旅游企业放置到乡村旅游供应链管理发展的整体背景下,在时间和空间维度上拓宽研究方向,获取更全面、更丰富的内生型乡村旅游企业成长的研究成果。
第二,探索了供应链社会责任治理机制和社会责任履行水平与内生型乡村旅游企业成长的逻辑关系。内生型乡村旅游企业作为社会组织、企业组织的社会属性虽然一直有研究涉及,但是主要是考虑社会资本、亲缘网络、社会网络等对企业创业、成长的影响作用和在地方依恋理论的支撑下研究居民社区归属感带来的地方认同对乡村旅游小企业CSR感知的关系。较少实证研究来自地方政府和管理部门的供应链社会责任治理机制对内生型乡村旅游企业作为承担的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也较少实证研究治理机制、内生型乡村旅游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与内生型乡村旅游企业成长之间的逻辑关系。本研究在“利益相关者”理论的支撑下,将社会责任履行水平纳入到对内生型乡村旅游企业成长影响因素中,尝试构建供应链社会责任治理机制——社会责任履行水平——内生型乡村旅游企业成长模型,研究其供应链社会责任治理机制对其CSR履行水平的影响路径,及内生型乡村旅游企业CSR履行水平对其成长路径的影响,丰富了供应链社会责任治理机制、社会责任履行水平与内生型乡村旅游企业成长的逻辑关系研究。
第二章 文献综述
第一节 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一、概念界定
(一)社会责任履行水平
企业社会责任自1924年由Sheldon(1924)提出以来经历了近百年的发展。Sheldon(1924)认为,企业应该将其自身的社会责任与迎合消费者需求有关的各种责任联系起来;企业社会责任的道德因素促使其提供社区服务,从而增进社区利益。企业社会责任问题一经提出,立马引起了学术界的激烈讨论,并且促进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发展,同时社会各界对CSR的认识与理解也逐步深入,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重视企业自身的社会责任履行(李国平,2014)。有关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水平的研究都是从利益相关者出发,分维度探讨社会责任履行情况(Ayuso S,2013)。本文也是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研究乡村旅游供应链中核心企业-内生型乡村旅游企业对其主要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二)供应链社会责任治理机制
供应链社会责任治理是随着国际供应链可持续性治理研究的深入而不断发展的(Levis,2006),由于供应链整体的CSR意识逐渐增强,供应链上的利益相关者的意识逐渐增强,从而给链上企业施加的压力越来越大,并且要求链上企业特别是供应链核心企业实施供应链社会责任治理系统,从而规范链上企业的CSR行为(Ayuso S.,2013),Gimenez和Sierra(2013)将可持续供应链治理机制定义为:管理供应商关系的实践或做法,目的是提高供应商的可持续性绩效。本文采用李金华(2015)对供应链社会责任治理机制的定义:即供应链的CSR管理机构为提高供应链社会责任履行而采取对供应链上利益相关者关系进行管理的实践。
第二节 文献综述
一、企业社会责任及其履行水平
(一)定义及其演进
谢尔顿在1924年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CSR)这一概念,他认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需要满足消费者需求;企业社会责任的道德因素要求企业服务于社区、增进社区利益(Sheldon,2011)。随着CSR的进一步发展,在企业应该承担社会责任上学术界和社会人士达成了统一共识,而企业也开始社会责任的实践(Karnani A.,2011)。
有关“企业社会责任”定义的研究从“Social responsibility of businessman”逐步发展到“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企业社会责任”的这一转变也表明社会责任的履行主体从个体企业家转向了企业。誉为“社会责任之父”的Bowen在1953年提出商人的社会责任这一概念,他认为商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实现经济利益和社会价值的统一。随后,学者们在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上展开了激烈的讨论。最主要的争执是讨论CSR是强制性的法律责任还是自愿性的伦理规范要求,Davis(1960)提出,有关社会责任的决策是能给企业带来长期经济利益,而不是直接的短期经济效益。Davis在1960年还提出了著名的“责任铁律”,他认为商人要做到CSR的履行与社会能力相匹配。20世纪70年代,利益相关者理论开始被引入研究CSR,Johnson(1971)认为CSR的履行与企业的利益相关者紧密相关,能够实现企业的效用最大化以及长期利润最大化。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研究的深入,有关衡量CSR的实证研究逐渐开始增多。例如,著名管理学家彼得·德鲁克认为,企业可以通过社会责任转化为商业机会、获取利润的方式从而实现双赢(Drucker,1984)。Jones(1980)提出了CSR的两个关键特征,即CSR的自愿性以及CSR履行对象的社会群体。随着研究的进一步发展,社会责任的研究更加具体细化,研究范围也扩展到了商业伦理、可持续发展、利益相关者理论等多个领域(Carroll and Shabana,2010)。
第三章 研究假设与模型 ......................... 25
第一节 研究假设 ....................................... 25
一、供应链社会责任治理机制与社会责任履行水平的关系 .................... 25
二、社会责任履行水平与内生型乡村旅游企业成长的关系 ................................ 27
第四章 研究设计 ............................. 32
第一节 问卷设计 ........................................... 32
第二节 变量的测量 ................................ 32
第五章 数据分析和研究结果 .................................... 47
第一节 描述性统计分析 ................................... 47
一、样本个体特征描述性统计分析 ................................... 47
二、研究变量描述性统计分析 .................................. 47
第五章 数据分析和研究结果
第一节 描述性统计分析
一、样本个体特征描述性统计分析
本研究涉及到了包括内生型乡村旅游企业经营者性别、年龄、学历、是否党员在内的社会性人口统计学属性和内生型乡村旅游企业经营时长和是否雇员的企业特征描述,统计结果如表5.1所示。 效度检验旨在确认量表在测量所需内容方面的效果。按使用目的分,因素分析可分成探索性因素分析(EFA)和验证性因素分析(CFA)。而本文量表是依据严谨的理论,且在预调研的问卷数据分析部分进行了探索性因素分析已经验证了问卷的构建效度,本部分则采用AMOS23.0对各个变量进行验证性因子分析,以进一步检验模型的合理性和构思效度稳定性。本研究根据吴明隆(2014)所指出的方法,通过区别效度以及聚敛效度来进行验证性因子分析。一般来说,聚敛效度是根据标准化因子载荷和AVE是否高于0.5,组合信度(CR)是否高于0.7来判断;区别效度则是通过平均方差抽取值(AVE)与潜在变量之间的大小来判断,区别效度的验证标准是变量的平均方差抽取值的平方根大于其他变量的相关系数。
第六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第一节 研究结论
以利益相关者理论和企业成长理论为基础,本研究通过结构方程模型验证方法,验证了供应链社会责任治理机制、社会责任以及内生型乡村旅游企业成长这三者的关系,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如下:
(1)来自地方政府和管理部门的供应链社会责任治理机制对内生型乡村旅游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水平具有显著正向影响。
通过实证研究发现,来自地方政府和管理部门的供应链社会责任治理机制对内生型乡村旅游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水平具有显著正向影响,因此可以作为社会责任的有效预测因子。来自地方政府和管理部门的供应链社会责任治理机制的建立对于促进内生型乡村旅游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具有不言而喻的作用,其承担社会责任的过程就是处理与乡村旅游供应链利益相关者关系的过程,供应链社会责任治理机制能更好地促进其处理与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乡村旅游供应链各环节都涉及众多的利益相关者,而内生型乡村旅游企业又是乡村旅游供应链的关键节点及核心企业,其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关乎到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地方政府和管理部门应当积极构建供应链社会责任治理机制,提供相关的政策扶持、制度保障、监督管理等,促进内生型乡村旅游企业清楚地认识到乡村旅游供应链上承担对其他节点CSR的重要性,促进内生型乡村旅游企业积极履行CSR。
(2)内生型乡村旅游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水平部分维度对其成长具有显著负向影响。
本研究的内生型乡村旅游企业成长为反向题项,通过实证研究发现,内生型乡村旅游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水平对其成长具有显著负向影响,因此可以作为社会责任的有效预测因子。在其他领域,社会责任对企业成长均有研究,对乡村旅游而言,这是一个有趣但真实的发现。内生型乡村旅游企业往往因为其经营主体、成长内外部环境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在履行社会责任与企业成长的关系上认识不足,与笔者实地调研一致,本研究的数据也支撑了内生型乡村旅游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水平对其成长具有显著影响。履行社会责任往往意味着更高的成本,但履行社会责任从长远利益来说,是对内生型乡村旅游企业的长期投资,是进行乡村旅游企业口碑建设,能够促进其健康可持续发展,本研究的方差分析部分也证明了该结论。
参考文献(略)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选题背景
乡村旅游因其产业综合性强、关联度高而具备很强的富民效果,在稳定乡村地区经济增长、促进乡村地区资源整合、调整农村产业结构等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已成为拉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邓小海,2020)。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大会强调,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在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倒逼下显得更为紧迫(王德刚,2020)。显然,乡村旅游因其表现出强大的产业新兴活力,日益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关注。乡村旅游发展中,乡村旅游辐射范围广、带动作用巨大、造血功能强劲,其中土生土长的乡村旅游小企业发展越来越受到地方政府以及研究学者的关注。一方面,乡村旅游小企业关联性强、积极性高,是乡村旅游发展生机和活力的体现;另一方面,乡村旅游小企业因成长环境、经营主体等各方面因素,其自发性的市场行为与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存在利益冲突。乡村旅游供应链利益相关者重众多,而乡村旅游小企业作为乡村旅游供应链的核心企业,其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的态度和能力均有所欠缺,因此如何通过构建供应链社会责任治理机制,促进其处理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关系,履行对其他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提升自身的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对其自身发展和乡村旅游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内生型乡村旅游企业成长存在发展后劲不足问题 旅游小企业依托优质乡村旅游资源,为游客提供食宿游购等服务,是乡村旅游以及休闲旅游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场份额占比少、雇员人数少是旅游小企业的特点,一般雇员低于50人(尹寿兵,2013)。旅游小企业在乡村旅游中普遍存在,其中以内生型乡村旅游企业为主。内生型乡村旅游企业一般雇员人数少,本地村民改造自家的自居房空间、利用当地优美环境以及生产生活设施,依托于当地的社区环境,为游客提供休闲、旅游、度假等服务的小型、微型企业(Shun Ye,2018),由本地农民自主创立并经营的内生型乡村旅游企业基数大、经营活跃,与乡村旅游业的区域竞争力、乡村社会经济持续发展密切相关(张环宙,2018)。包括民宿、农家乐在内的由农民自主创办并经营的此类小型、微型企业,在保护传承乡村民俗文化、维持社会稳定方面也发挥作用。
第二节 研究意义
一、理论意义
本研究认为,关注内生型乡村旅游企业的成长现象,对探究其成长过程、发展瓶颈并构建成长模型,具有如下理论意义。
第一,从供应链视角量化研究内生型乡村旅游企业成长,特别是量化研究供应链上治理机制。已有研究大多仅仅强调内生型乡村旅游企业的自身成长机制,多直接或间接地将其作为静态的局部的个体进行研究,而忽略了其作为乡村旅游供应链关键节点的整体性和全域旅游发展的大局性,以及供应链上的治理机制的作用。本文针对内生型乡村旅游企业成长研究仅关注单一节点问题即关注内生型乡村旅游企业自身成长问题,本研究的“供应链视角”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突破内生型乡村旅游企业成长的己有研究局限,将内生型乡村旅游企业放置到乡村旅游供应链管理发展的整体背景下,在时间和空间维度上拓宽研究方向,获取更全面、更丰富的内生型乡村旅游企业成长的研究成果。
第二,探索了供应链社会责任治理机制和社会责任履行水平与内生型乡村旅游企业成长的逻辑关系。内生型乡村旅游企业作为社会组织、企业组织的社会属性虽然一直有研究涉及,但是主要是考虑社会资本、亲缘网络、社会网络等对企业创业、成长的影响作用和在地方依恋理论的支撑下研究居民社区归属感带来的地方认同对乡村旅游小企业CSR感知的关系。较少实证研究来自地方政府和管理部门的供应链社会责任治理机制对内生型乡村旅游企业作为承担的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也较少实证研究治理机制、内生型乡村旅游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与内生型乡村旅游企业成长之间的逻辑关系。本研究在“利益相关者”理论的支撑下,将社会责任履行水平纳入到对内生型乡村旅游企业成长影响因素中,尝试构建供应链社会责任治理机制——社会责任履行水平——内生型乡村旅游企业成长模型,研究其供应链社会责任治理机制对其CSR履行水平的影响路径,及内生型乡村旅游企业CSR履行水平对其成长路径的影响,丰富了供应链社会责任治理机制、社会责任履行水平与内生型乡村旅游企业成长的逻辑关系研究。
第二章 文献综述
第一节 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一、概念界定
(一)社会责任履行水平
企业社会责任自1924年由Sheldon(1924)提出以来经历了近百年的发展。Sheldon(1924)认为,企业应该将其自身的社会责任与迎合消费者需求有关的各种责任联系起来;企业社会责任的道德因素促使其提供社区服务,从而增进社区利益。企业社会责任问题一经提出,立马引起了学术界的激烈讨论,并且促进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发展,同时社会各界对CSR的认识与理解也逐步深入,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重视企业自身的社会责任履行(李国平,2014)。有关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水平的研究都是从利益相关者出发,分维度探讨社会责任履行情况(Ayuso S,2013)。本文也是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研究乡村旅游供应链中核心企业-内生型乡村旅游企业对其主要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二)供应链社会责任治理机制
供应链社会责任治理是随着国际供应链可持续性治理研究的深入而不断发展的(Levis,2006),由于供应链整体的CSR意识逐渐增强,供应链上的利益相关者的意识逐渐增强,从而给链上企业施加的压力越来越大,并且要求链上企业特别是供应链核心企业实施供应链社会责任治理系统,从而规范链上企业的CSR行为(Ayuso S.,2013),Gimenez和Sierra(2013)将可持续供应链治理机制定义为:管理供应商关系的实践或做法,目的是提高供应商的可持续性绩效。本文采用李金华(2015)对供应链社会责任治理机制的定义:即供应链的CSR管理机构为提高供应链社会责任履行而采取对供应链上利益相关者关系进行管理的实践。
第二节 文献综述
一、企业社会责任及其履行水平
(一)定义及其演进
谢尔顿在1924年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CSR)这一概念,他认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需要满足消费者需求;企业社会责任的道德因素要求企业服务于社区、增进社区利益(Sheldon,2011)。随着CSR的进一步发展,在企业应该承担社会责任上学术界和社会人士达成了统一共识,而企业也开始社会责任的实践(Karnani A.,2011)。
有关“企业社会责任”定义的研究从“Social responsibility of businessman”逐步发展到“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企业社会责任”的这一转变也表明社会责任的履行主体从个体企业家转向了企业。誉为“社会责任之父”的Bowen在1953年提出商人的社会责任这一概念,他认为商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实现经济利益和社会价值的统一。随后,学者们在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上展开了激烈的讨论。最主要的争执是讨论CSR是强制性的法律责任还是自愿性的伦理规范要求,Davis(1960)提出,有关社会责任的决策是能给企业带来长期经济利益,而不是直接的短期经济效益。Davis在1960年还提出了著名的“责任铁律”,他认为商人要做到CSR的履行与社会能力相匹配。20世纪70年代,利益相关者理论开始被引入研究CSR,Johnson(1971)认为CSR的履行与企业的利益相关者紧密相关,能够实现企业的效用最大化以及长期利润最大化。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研究的深入,有关衡量CSR的实证研究逐渐开始增多。例如,著名管理学家彼得·德鲁克认为,企业可以通过社会责任转化为商业机会、获取利润的方式从而实现双赢(Drucker,1984)。Jones(1980)提出了CSR的两个关键特征,即CSR的自愿性以及CSR履行对象的社会群体。随着研究的进一步发展,社会责任的研究更加具体细化,研究范围也扩展到了商业伦理、可持续发展、利益相关者理论等多个领域(Carroll and Shabana,2010)。
第三章 研究假设与模型 ......................... 25
第一节 研究假设 ....................................... 25
一、供应链社会责任治理机制与社会责任履行水平的关系 .................... 25
二、社会责任履行水平与内生型乡村旅游企业成长的关系 ................................ 27
第四章 研究设计 ............................. 32
第一节 问卷设计 ........................................... 32
第二节 变量的测量 ................................ 32
第五章 数据分析和研究结果 .................................... 47
第一节 描述性统计分析 ................................... 47
一、样本个体特征描述性统计分析 ................................... 47
二、研究变量描述性统计分析 .................................. 47
第五章 数据分析和研究结果
第一节 描述性统计分析
一、样本个体特征描述性统计分析
本研究涉及到了包括内生型乡村旅游企业经营者性别、年龄、学历、是否党员在内的社会性人口统计学属性和内生型乡村旅游企业经营时长和是否雇员的企业特征描述,统计结果如表5.1所示。 效度检验旨在确认量表在测量所需内容方面的效果。按使用目的分,因素分析可分成探索性因素分析(EFA)和验证性因素分析(CFA)。而本文量表是依据严谨的理论,且在预调研的问卷数据分析部分进行了探索性因素分析已经验证了问卷的构建效度,本部分则采用AMOS23.0对各个变量进行验证性因子分析,以进一步检验模型的合理性和构思效度稳定性。本研究根据吴明隆(2014)所指出的方法,通过区别效度以及聚敛效度来进行验证性因子分析。一般来说,聚敛效度是根据标准化因子载荷和AVE是否高于0.5,组合信度(CR)是否高于0.7来判断;区别效度则是通过平均方差抽取值(AVE)与潜在变量之间的大小来判断,区别效度的验证标准是变量的平均方差抽取值的平方根大于其他变量的相关系数。
第六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第一节 研究结论
以利益相关者理论和企业成长理论为基础,本研究通过结构方程模型验证方法,验证了供应链社会责任治理机制、社会责任以及内生型乡村旅游企业成长这三者的关系,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如下:
(1)来自地方政府和管理部门的供应链社会责任治理机制对内生型乡村旅游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水平具有显著正向影响。
通过实证研究发现,来自地方政府和管理部门的供应链社会责任治理机制对内生型乡村旅游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水平具有显著正向影响,因此可以作为社会责任的有效预测因子。来自地方政府和管理部门的供应链社会责任治理机制的建立对于促进内生型乡村旅游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具有不言而喻的作用,其承担社会责任的过程就是处理与乡村旅游供应链利益相关者关系的过程,供应链社会责任治理机制能更好地促进其处理与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乡村旅游供应链各环节都涉及众多的利益相关者,而内生型乡村旅游企业又是乡村旅游供应链的关键节点及核心企业,其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关乎到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地方政府和管理部门应当积极构建供应链社会责任治理机制,提供相关的政策扶持、制度保障、监督管理等,促进内生型乡村旅游企业清楚地认识到乡村旅游供应链上承担对其他节点CSR的重要性,促进内生型乡村旅游企业积极履行CSR。
(2)内生型乡村旅游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水平部分维度对其成长具有显著负向影响。
本研究的内生型乡村旅游企业成长为反向题项,通过实证研究发现,内生型乡村旅游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水平对其成长具有显著负向影响,因此可以作为社会责任的有效预测因子。在其他领域,社会责任对企业成长均有研究,对乡村旅游而言,这是一个有趣但真实的发现。内生型乡村旅游企业往往因为其经营主体、成长内外部环境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在履行社会责任与企业成长的关系上认识不足,与笔者实地调研一致,本研究的数据也支撑了内生型乡村旅游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水平对其成长具有显著影响。履行社会责任往往意味着更高的成本,但履行社会责任从长远利益来说,是对内生型乡村旅游企业的长期投资,是进行乡村旅游企业口碑建设,能够促进其健康可持续发展,本研究的方差分析部分也证明了该结论。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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